山西建筑企业未信用评价应按时参加山西建设厅组织的信用评价-智慧建筑平台
山西新版智慧建筑管理信息平台http://183.201.195.143:28800/webserver/publish/index.html#/index
1 | 娄烦县盛泰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 MAOGWJ7U-8 | 崔补业 | 太原市 | 有限责任公司 | 未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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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治县银河商砼有限公司 | G1014042100038820Z | 鲍忠兵 | 长治市 | 有限责任公司 | 未登记 |
3 | 山西玉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G1014040200007390M | 赵玉喜 | 长治市 | 有限责任公司 | 已登记 |
4 | 山西合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000671516518Y | 李震生 | 朔州市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未登记 |
5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1610000052101284G | 魏美琴 | 运城市 | 未登记 | |
6 | 山西九口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91520115MA6HJQH65D | 曹国勇 | 太原市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未登记 |
7 | 太忻建设(山西)有限公司 | 91430703MA4QHTEE3T | 侯俊杰 | 太原市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未登记 |
8 | 华铁信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91430103776784113B | 赵年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未登记 | |
9 | 华铁信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91430103776784113B | 赵年全 | 太原市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未登记 |
10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91430000758005606Y | 周桂龙 | 太原市 | 已登记 |
1 | 甘树基 | 4406******2313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61400609 | 2023-08-26 | 山西正和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 未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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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冰 | 3101******5643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23201946 | 2022-12-31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已认证 |
3 | 郭丽霞 | 1422******2128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11400790 | 2023-11-18 |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未认证 |
4 | 杨坤 | 1306******437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91400679 | 2022-06-30 |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已认证 |
5 | 戚中军 | 2201******3835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45000645 | 2022-06-30 | 山西意迪光华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已认证 |
6 | 曹敏 | 4309******0928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13201760 | 2023-06-30 | 山西亨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未认证 |
7 | 王庆涛 | 1401******132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01400440 | 2023-12-08 |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 已认证 |
8 | 王立富 | 1427******0317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961400056 | 2022-12-31 | 运城市天润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 未认证 |
9 | 姜忠武 | 1401******1316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071400346 | 2022-06-30 |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已认证 |
10 | 闫富云 | 4108******2021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161400602 | 2022-12-31 |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未认证 |
1 | 1404042205160101 | 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工程施工(... | 房屋建筑工程 | 长治市 | 长治市殡仪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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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04032205110101 | 浅水湾二期项目 | 房屋建筑工程 | 长治市 | 长治市中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 | 1401052205100101 | 智能高端煤机装备生产项目圆环链... | 房屋建筑工程 | 太原市 | 山西煤机装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4 | 1404262205090103 | 古城三期(商业街) | 房屋建筑工程 | 长治市 | 黎城县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 | 1404262205090102 | 顺鑫·福源壹号(二期) | 房屋建筑工程 | 长治市 | 黎城县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 | 1404262205090101 | 顺鑫·福源壹号(一期) | 房屋建筑工程 | 长治市 | 黎城县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 | 1404302204299901 | 中央储备粮襄垣直属库有限公司沁... | 装修装饰 | 长治市 | 中央储备粮襄垣直属库有限公司 |
8 | 1410252204290201 | 古县金湾街、延庆街道路改造工程... | 市政工程 | 临汾市 | 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9 | 1410292204280201 | 乡宁县幸福湾组团市政道路及配套... | 市政工程 | 临汾市 | 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10 | 1411022205060101 | 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机关办公楼... | 房屋建筑工程 | 吕梁市 | 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开展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处
晋建市规字〔2023〕7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行政审批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规范企业资质管理,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预警含义和范围
企业资质动态预警是以我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建筑平台”)为依托,应用信息化技术,对照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种类不达标企业资质进行实时预警的管理机制。预警范围包括: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及相关注册从业人员等。省住建厅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资质信息化预警机制,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资质(或注册地)管理权限对存在预警信息的企业实施监管。
企业资质的预警信息通过智慧建筑平台统一进行发布,各有关企业应及时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的注册登记并查询预警信息提示,我厅将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预警内容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二、资质预警信息分类
企业资质的预警信息分为“黄牌预警”和“红牌预警”两类,通过智慧建筑平台予以记录。其中“黄牌预警”信息是指智慧建筑平台系统向企业推送的资质异常信息;“红牌预警”信息是经主管部门认定并通过智慧建筑平台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的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信息。
(一)“黄牌预警”对象
经智慧建筑平台系统显示因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专业种类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或注册执业人员的社保缴纳异常的企业。
(二)“红牌预警”对象
“黄牌预警”期满2个月平台系统显示资质信息仍为异常,经认定为资质不达标的企业,或各级主管部门在日常资质监管中发现企业资质不达标的企业。
三、资质预警信息应用
发生“黄、红牌预警”的企业,应根据智慧建筑平台提示说明及时进行整改或进行异议申述,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指导督促存在预警信息的企业做好整改,发现企业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在整改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从严处置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对存在“红牌预警”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企业资质“红牌预警”信息通过智慧建筑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2.企业资质“红牌预警”期间不得申请办理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事项;
3.资质“红牌预警”期间,该企业承揽的所有省内在建项目均列入重点监管范围,且不得以存在“红牌预警”的资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4.资质“红牌预警”期间,该企业不得参与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相关活动;
5.对企业资质“红牌预警”期满1个月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启动该企业相关资质撤回程序。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资质动态预警功能自2023年5月1日起在智慧建筑平台上正式启用。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智慧建筑平台原有账号中开通资质动态预警功能的相关权限,开通后登录原有账号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模块下查看本地企业预警信息。企业可登录智慧建筑平台网站查询注册登记状态,其中已完成平台注册登记的企业可登录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版查看本企业预警信息;未完成平台注册的企业需要通过智慧建筑平台网站下载安装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版并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后登录系统查看本企业预警信息。(平台网址:https://zjt.shanxi.gov.cn/SXJGPublic/;技术支持电话:0351-3123329,0351-3020665)
(二)对存在“红牌预警”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启动相关资质撤回程序,其中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资质,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相关资质撤回建议名单函告同级行政审批局,各市行政审批局在收到建议函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该企业相关资质撤回程序,并将资质撤回结果函告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省厅核发的资质由我厅履行撤回程序;涉及由住建部核发的资质经我厅审定后报请住建部履行撤回程序。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本季度预警企业资质撤回汇总情况书面报送至省厅,我厅将适时对各市企业资质撤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存在企业资质撤回工作执行不到位的,通报责任单位。
(四)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时,可登录智慧建筑平台系统查询其当前资质状态。
(五)企业对资质预警信息有异议的,应书面报送信息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其中,由省厅核发资质的企业应直接向我厅报送有关资料;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核发资质的企业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经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出具明确书面意见报送省厅,经我厅核实后对企业资质预警信息统一进行修复。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1日
晋建市函〔2021〕2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市场秩序持续规范,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一)省厅评价范围
1.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由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核发资质证书,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建筑平台)未查询到评价结论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2.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工程领域相关业务,在“智慧建筑平台未查询到评价结论的省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3.需对信用评价结论进行修复的企业。
(二)各市住建部门负责的评价范围
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主营业务资质为注册所在地市(扩权县)核发资质证书的工程施工企业,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参评企业评价结论书面报送省厅市场处。
二、评价流程
参加由省厅负责的信用评价企业具体评价流程如下:
(一)评价申报资料
1.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
2.企业2020年度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施工企业还应提供2020年12月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报表。
3.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提供各类别、等级资质对应的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工作简历证明、学历证明、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
4.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提供以下人员证件:
①注册人员执业证书、注册证书;
②职称人员毕业证、职称证(专业不符的还应提供一年以上培训结业证书);
③技术工人岗位证书。
5.相关业绩材料:
工程施工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建、在建和已完工的工程项目信息统计表,提供相对应的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和管理人员等资料(在建工程项目不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新签合同等相关印证资料。
6.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取得的奖项、表彰、科技创新等优良信用信息,需提供认定文件、获奖证书等印证资料。
7.省外入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若可提供2020年度省级资质核发部门关于资质动态监管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不再报送人员基本信息资料,仅需报送业绩及优良信用信息。
(二)系统信息录入
1.企业登录“智慧建筑平台”点击“客户端小软件下载”,下载(企业版)安装包、MySQL数据库和(企业版)安装指南。(平台网址:http://zjt.shanxi.gov.cn/SXJGPublic;技术支持电话:0351-3123329)
2.参照安装指南步骤进行数据库配置,完成“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版安装和新用户注册,已经完成安装和注册的企业无需重复安装注册。
3.启动智慧建筑平台企业版,参评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填报企业资质、人员、业绩、财务、优良信用等信息,同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已录入信息无需重复录入。
4.参评企业对所填报信息核查确认后,填写《信息填报承诺书》(附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承诺书扫描件,点击上报。
5.信息上报成功后,参评企业将资质、人员、业绩承揽合同、优良信用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信息填报承诺书》报各设区市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进行原件审核,省外入晋企业直接报省厅市场处进行原件审核。(已完成审核的信息无须重复审核)
6.参评企业上报的资质、人员等信息经初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智慧建筑平台”信用评价模块填报年度信用评价,填报完成后点击上报,报初审部门审核。
(三)信息评审
1.初审部门登录智慧建筑平台管理版开展信用评价初审工作。
2.初审部门对参评企业上报的资质、人员、业绩、财务、优良信息及信用评价申请表等材料与原件进行一致性、真实性核查,信息一致的予以确认并审核入库,信息不一致的予以退回。
3.初审部门对参评企业年度信用评价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4.经初审部门审核通过后,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并形成审查意见向初审部门和相关企业反馈。
5.参评企业根据公示评审意见逐条补正,省住建厅根据补正资料再次评审,形成最终评审意见予以公告。
(四)不良信息报送
各市初审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处罚、通报等不良信用信息,并在智慧建筑平台管理端填报。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1年4月1日前):各参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录入智慧建筑平台,上报初审部门。
2.初审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各初审部门完成参评企业报送信息的原件审核及年度信用评价初审工作。
3.评审阶段(2021年5月30日前):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经初审部门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评审,评审意见通过智慧建筑平台反馈企业。
4.补正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参评企业根据评审意见提交补正材料。
5.结论公布(2021年7月30日前):省住建厅结合初审意见及补正材料再次评审,形成最终评审结论通过智慧建筑平台予以发布。
五、其他事项
1.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资质动态考核与信用评价工作合并进行,不再评定发布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论,企业凭有效资质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信息即可参与建筑市场相关活动。信用评价结论只作为企业信用记录,暂不应用于招标投标等环节。
2.参评企业须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我厅将在评审期间组织人员对企业申报情况真实性进行抽查,经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未按要求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标记。
3.各初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指定业务工作熟练的同志具体承办,做好企业信息填报的指导服务,同时要认真核对企业报送材料,严把审核关,对与建设行业无关的信息,一律不予审核确认,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对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严重错误的,省厅将予以通报。
附件:信息填报承诺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5日
以下证书都需要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原件
施工企业需要按所办的资质标准要求补齐:建造师、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技工。
设计企业需要按所办的资质标准要求补齐:注册工程师、非注册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监理企业需要按所办的资质标准要求补齐: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信用管理办法摘要如下:
第四章 信用评价
第二十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执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实行量化评分制,基础分70分,对优良信用信息实行加分制,不良信用信息实行扣分制,信用记录参考范围为自评价之日起追溯近一年内所有“四库一平台”记录的信用信息。具体依据《山西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计分,其信用等级根据分值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一)A级(优秀):年度得分在90(含)分以上;
(二)B级(良好):年度得分为75(含)-90分;
(三)C级(合格):年度得分为60(含)-75分;
(四)D级(不合格):年度得分为60分以下或发生第十一条所列行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第二十一条 新设立的企业、新注册的执业人员、新入晋的外埠企业(新迁入我省的或在我省设立子公司的外埠特、一级企业除外),且当年没有承接建设工程业务的,原则上不参加本年度的信用评价,直接计入C级,综合信用分应当取本地区同类别、同等级企业(外埠企业)当期考核公布的综合信用分的平均值。入晋外埠企业两年内未承揽到建设工程业务的,年度信用评价直接计入C级,综合信用分计为60分。
第二十二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吸引省外优秀企业在我省安家落户,提升行业企业整体竞争力,对于新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子公司的外埠特、一级企业,当年信用评价等级应评为B级及以上,综合信用分最低计为75分,对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企业,当年可享受我省骨干企业相应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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